### 减肥药背后的“致命生意”:刑期从10个月到12年,为何屡禁不止?

案例一:重操旧业的“姜先生”

姜先生曾因销售含西布曲明的“三无”减肥药被判5年6个月,罚金60万元。出狱后,他竟换马甲再开网店,结果二次落网。他的“减肥胶囊”一颗成本不足5元,却以“模特内供”噱头卖到9元/颗,受害者服用后心慌失眠,最终牵出27万元非法销售额。

案例二:朋友圈的“暴富陷阱”

浙江的叶女士在抖音直播间推销“燃脂片”,明知含西布曲明仍宣称“月瘦20斤”。短短两年获利4万元,却换来2年缓刑+8万罚金,还被禁止从事食品行业。法庭上她哭诉:“以为吃不死人就行……”

一纸判决书,揭开量刑“天壤之别”

犯罪情节量刑范围典型案例
销售金额<3万元10个月-1年(缓刑常见)许昌齐女士获利1140元,判10个月缓刑
3万≤金额<50万元1-5年宁波李某某卖3万元“溶脂片”,判1年+31万赔偿
金额≥50万元10年以上郑某自创品牌销售50万元,判10年+110万罚金;董某跨国售药判12年
致人健康严重损害5-10年邵某卖29万元减肥药致买家心动过速,判5年3个月

为何刑期差异巨大?

金额是硬杠:50万元是“特别严重”门槛,直接触发10年以上刑期。

是否再犯:如姜先生般“二进宫”,可能加重处罚。

危害后果:买家出现心率失常等严重症状,刑期跳档。

西布曲明:藏在美丽谎言里的“毒”

这种2010年就被禁的成分,像潜伏的定时炸弹——它通过抑制食欲“欺骗”大脑,却可能让心脏狂跳至崩溃。一位买家描述:“吃后像被电击,整夜睁眼到天亮。”

法官提醒:减肥药市场鱼龙混杂,这些“雷区”要避开:

❌ 宣传“一周瘦10斤”的速效药

❌ 无厂家、批号的“海外代购”

❌ 要求“私聊交易”的微商

(注:所有案例均隐去真实姓名,量刑数据综合自2021-2025年公开判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