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因病致残遭丈夫起诉离婚?法院判决揭示夫妻扶养义务的底线

一、典型案例:当婚姻遭遇重大疾病考验

案例1:精神残疾妻子三度被诉离婚案

江苏泰州赵先生(视力残疾)与颜女士(精神残疾二级)结婚20年,因妻子病情加重,丈夫三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。法院认为:

婚前已如实告知病情,婚姻合法有效

共同生活20年证明感情基础深厚

丈夫逃避扶养义务违反《民法典》第1059条

案例2:残疾女性获2万元补偿离婚案

郑州张某起诉残疾妻子王某离婚,法院判决:

✓ 准予离婚(因分居满2年感情破裂)

✓ 男方支付2万元经济补偿(女方无劳动能力)

对比表格:不同案情判决结果差异

关键因素不准离婚案例准予离婚案例
婚姻存续时间20年(感情基础深)3年(感情基础浅)
残疾类型精神残疾二级(需持续照料)肢体残疾(生活可自理)
经济补偿未达成协议判决2-3万元补偿
法律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059条《民法典》第1079、1090条

二、法律要点解析:残疾人的婚姻保护机制

1. 离婚判决的"双轨制"标准

不准离婚情形

✓ 感情未完全破裂(如案例1共同生活20年)

✓ 未妥善安排残疾方生活(《民法典》第1059条)

准予离婚情形

✓ 分居满2年(案例2)或法院判决后分居满1年

✓ 已落实残疾方生活保障(经济补偿+监护安排)

2. 经济补偿计算标准(参考判例)

补偿因素计算依据典型案例金额
当地低保标准1-3倍年度金额郑州案例2万元
婚姻存续年限每年1000-5000元云南案例3万元
医疗支出证明实际费用的30-50%需另行举证

三、实务建议:残疾人的婚姻维权策略

证据固定三要素

残疾等级鉴定(二级以上受特殊保护)

医疗费用票据(证明持续治疗需求)

收入证明(凸显经济依赖性)

谈判技巧

graph LR  A[对方起诉离婚] --> B{感情是否破裂?}  B -->|否| C[主张婚姻有效性]  B -->|是| D[要求经济补偿]  D --> E[协商金额=年收入×婚姻年限×20%]  

特殊保护程序

可申请诉讼保全(冻结共同财产)

残联可出具《残疾人权益保护建议书》

法律警示: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指引,法院对涉残离婚案件实行"三优先"原则:立案优先、审理优先、执行优先。建议残疾当事人及时向当地残联法律援助中心求助(全国残联维权热线:12385)。